行业新闻

2023北京限行尾号查询(持续更新)

发布时间:2023-12-15 09:53:29   来源:华体汇平台官网入口

  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23年4月3日至2024年3月31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23年4月3日至2024年3月31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法律法规,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7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10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三)自2023年10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本市行政区域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法律法规,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 )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载客汽车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执行。

  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回复【限行】获北京新一轮尾号限行规定/时间,12月限行日历、限行范围、外地牌照进京政策、处罚规定/京津冀限行查询及货车限行。

  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22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2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

  进一步配合“新十条”及我市细化防疫措施,便利市民群众就医出行等需求,统筹考虑全市社会交通运作情况,经市政府同意,自12月22日(星期四)起,暂缓实施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即

  自2023年10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2023年12月4日-12月10日一周北京限行尾号如下: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自2023年10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2023年12月限行尾号如下: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表示:没有新增加摩托车禁止通行的路段,而是根据北京市现有规定以及我国道路交互与通行标志标线新国标,在禁止通行路段增加了相应的禁令标志。

  冀X是面向河北雄安新区的车牌,但对于该号段进京方面的政策,并无特殊安排。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当中,不用办理进京证的外埠车辆有有一些这些。

  根据通告,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每天3时至24时,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0号管理;同时,暂停实施工作日高峰

  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单日双日”是按照具体日期来界定,比如1日是“单日”,单号行驶;2日是“双日”,双号行驶,以此类推。

  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单日双日”是按照具体日期来界定,比如1日是“单日”,单号行驶;2日是“双日”,双号行驶,以此类推。

  【导语】: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23年4月3日至2024年3月31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23年4月3日至2024年3月31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法律法规,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7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10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三)自2023年10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本市行政区域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法律法规,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 )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载客汽车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执行。

  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