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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惨剧:拷问建筑设备监管

发布时间:2023-12-21 16:25:20   来源:华体汇平台官网入口

  目前,关于“10·30”升降机坠落事件官方的调查结论尚未公布,但据现场民工反映:违规操作,未落实安全责任,是导致这次事故的原因。

  记者看到,部分楼盘已悄然复工。这些特定种类设备是否重新经过权威部门检测,不得而知。江岱摄

  10月30日上午6时40分左右,福建省霞浦县新城区福建迪鑫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施工现场,一架施工升降机从22层突然坠落,升降机内12名民工当场死亡。

  10月30日晚上,当记者赶到悬挂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大红标语的施工现场时,看到坠落在2楼平台上的升降机已经变形,附近东倒西歪地躺着几具用棉被覆盖着的遗体,周围晃着白色的烛光,一位年轻女子跪在一具伤痕累累的遗体前悲痛欲绝。

  这位女子叫袁海凤,她的丈夫汪金宝和两个堂弟袁长金、袁长华都在这次事故中丧生。袁海凤是江西省乐平市人,在事故中死亡的12人中有9人来自这个地方。

  一位目击者和记者说,当时突然听到断裂声,随后是让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他抬头一看,原来是一部停在22层的升降机(人货电梯)井架断裂,吊笼脱轨,5米多长的井架摔在旁边的脚手架上,下落的吊笼随即坠落。下落的吊笼将20层到10层的脚手架全都砸坏,随后重重砸在3层平台上。有3人在空中被甩出吊笼,直接砸到平台上。

  据分管安全工作的霞浦县副县长林健介绍,此次事故工地由福建长乐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总承包,事故调查组已控制该工地3名包工头,业主银行账户也已经被冻结。死者中江西籍9人,四川籍1人,霞浦籍2人。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这种施工升降机比普通的电梯大两倍左右,需要有专人驾驶。据袁海凤介绍,平时工人们上上下下都是自己操作,多的时候一次载20多人。“今天夏天的时候,就发生过一次开关失灵故障,升降机从2层滑落到1层,还好当时升降机内只有一个人,没有受伤。”

  随后,袁海凤向实施工程单位福建省长乐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的有关负责人提出:“这架升降机不安全。”但她的意见并没有引起负责人的重视。“没想到,这次出事的正是这架升降机。”袁海凤低声自语道。

  据了解,该升降机核载人数为24人,事发时虽然只载了12人,但是否还装有其他货物目前还不得而知。一位民工和记者说,这部电梯此前就摇晃得很厉害。

  为进一步了解此次电梯坠落的原因,记者10月31日再次来到现场,四川籍遇难者杜明的哥哥、在同一工地做工的杜军和记者说:“我以前在福州、广州的建筑工地打工,人家的升降机都是专人操作。而霞浦阳光城的工地没有,只要谁敢开谁就开。”杜军认为,惨剧的发生“纯属人为事故”。

  在2号楼的1层,并列停放两架开着门的升降机。《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贴在升降机的内壁上,其中第1条写着“升降机操作人员一定经过培训,熟悉主要零件的性能及操作技术,并持有操作证”。同时,《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还规定:“下班后升降机应在地面站台上,并将电缆开关锁好,断电,关闭吊笼门及外笼门。”但记者发现,1号楼的升降机在停工后仍停在半空中,2号楼停在地面站台上的升降机的门却是打开的。

  记者在查寻了相关规定后了解到,升降机正常运行中,每3个月要定期对升降机做坠落试验,并进行按时进行检查、保养。而一位在该工地上班的戴姓工人和记者说,没看到过实施工程单位对升降机进行保养。他认为,老板没有雇专人操作升降机,可能是为了省钱。

  据了解,一些工人为了方便,直接住在未完工的楼层里。记者观察到,未安装楼梯扶手及过道电灯的大楼里搭盖了大量简易工棚,电线随意拉,有人还在工棚外放煤气罐用来煮饭,种种违规做法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工人们在采访时表示,他们也怕发生意外事故,但在外面住费用很贵。安全与工人眼中的方便、省钱存在极大的矛盾,如何寻找出既安全又让民工住的起得住所,成为摆在政府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目前,霞浦阳光城工地已经停工,原本住在楼内的数百名工人已全部撤出,住入工地外的工棚或旅馆里,部分工人已经准备回老家,还有的去了附近的工地。据了解,霞浦其他工地都已采取了封闭施工措施,要求工地内不得住人。

  据了解,霞浦县阳光城的开发商为福建长乐迪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年前在其开发的长乐市阳光花园施工现场,也发生过一起建筑安全事故。

  此前,曾有记者搜寻福建省建设厅主办的福建建设信息网站,发现霞浦阳光有关的建筑用地规划证、土地使用权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居然都注明未办。目前,记者正在对此事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

  此次出事的阳光城由福建天正建筑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监理,共有8栋楼1400多套商品房,每栋都是18层以上,最高的30层。至今已有180户交付了定金,发生意外事故后,一些交过定金的客户真正的需求退房。一位知情者说,开发商面临的不单单是对死者的巨额赔偿,更大的损失将是可能到来的退房潮和楼盘的滞销。这就是企业不注重安全生产所付出的代价。

  在霞浦县主持召开的有关死者赔偿的协调会上。实施工程单位拟向每位死者家属先期赔付20万元,但有的死者家属以“责任事故”为由要求赔偿80万元,双方诉求差距悬殊,结果不欢而散。目前,事故业主方已预付240万元善后费,每位死者亲属可先期获得20万元善后费用,这240万元预付善后费用已全部到账,部分死者亲属已领取款项。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福建省领导格外的重视,省委书记卢展工、省长黄小晶等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副省长李川带领省安监局、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救、善后和事故调查等工作。当地政府也正全力组织力量迅速开展工作,并成立12个工作组做好死者家属安抚。目前福建方面已经与江西取得联系并请求协助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12名死者都已被送到殡仪馆。同时,宁德市下发文件,要求全面整治建筑施工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建筑施工工地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彻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决不能发生类似安全生产事故。霞浦县也已对所有建筑工地停工整治。

  为进一步追踪此次电梯坠落事件的原因,10月31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有关部门,但对方的态度为:以新闻发布会的信息为准,其余的情况不愿多做介绍。

  11月1日下午,记者来到福州正在建设的几个房地产楼盘建筑工地,一些民工和记者说,过去能随便上去的升降梯,现在则要受到限制,一些楼盘升降机都不再运行。

  11月2日,记者再次电话联系了此次事故调查组相关负责人,对方还是以事故正在调查中、目前尚未有一手消息为由没有给记者提供更多情况。

  记者11月15日再次走访了事故现场。对于传言所说,此次事故楼盘原本设计层高为23层、后来变更为32层的情况,记者正常采访了霞浦县宣传部副部长张斌。对方建议记者到福建省建设厅查询该楼盘是否变更、变更情况及审批的手续是否齐全。

  据建设部门反馈,楼盘楼高未变,容积率也未变,仍为4.8,其他设计由建筑规划设计单位报当地建设局审批,该部门只控制100米以内的建筑楼盘。至于事故原因及责任等问题,张斌表示目前还未有最终定论。

  在霞浦县城,事故楼盘附近的海滨城市花园楼盘目前处于停工状态,而另一楼盘霞辉名城则处于小规模施工状态。

  11月18日,记者电话联系了福建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只说了一句“事故责任认定还需要一段时间”后,电线;同日,记者再次电话采访霞浦县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局等单位,“10·30”霞浦人货电梯坠落事故的直接原因逐步浮出水面。经检查,发生意外事故的人货电梯两颗螺丝“脱岗”,是酿成惨祸的根本原因。霞浦县建设局负责人和记者说,依规定,建筑施工工地人货电梯安装后,3个月内一定要进行一次坠落试验测试,试验由建筑监理单位、机械维修公司、安装单位、建筑单位共同进行。事故电梯曾在7月25日进行过坠落试验,按照规定应该在10月25日之前再次进行坠落试验测试,而事实上至10月30日发生意外事故当日,出事电梯并不进行过相关坠落测试。该负责这个的人说,10月27日,霞浦县建设局曾组织人员深入工地检查,但因缺乏技术力量,没有对人货电梯等设备做技术检验与监督。

  调查过程中,记者也注意到一个问题,自2002年起,国家将建筑工程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管职能划归建设部门,然而在一些地方,这一职能并未有效落实到位。一些基层建设局因编制少,没有设立专门的技术监察人员岗位,与省级技术检测单位的联系产生脱节,因而在实际监管过程中无法发挥对建筑特种设备的技术监督职能。这一情况在全国不少地方普遍存在。

  对此,有关专家表示,建设部门必须以此事件为戒,委托权威技术检测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对建筑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类似惨剧发生。

  “10·30”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建筑工程特种设施安全监管职能不够到位的说法。霞浦人货电梯坠落事故已经发生,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惨剧已无法挽回,但对于事故引发的思考,也许不该就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