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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符合性声明(UKCA-DOC)

发布时间:2024-02-15 17:01:16   来源:华体汇平台官网入口

  英国符合性声明是一份必须伴随合法带有UKCA标志的大多数产品的文件。在您作为制造商的文件中,或您的授权代表(在有关规定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应:

  2.确保文件中包含制造商(或您的英国授权代表)的名称和地址,以及有关产品和合格评定机构的信息

  现有库存将不受该制度的影响。但如果您对商品符合下述所有描述,那么您需要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使用UKCA标志:

  3.合格评定提供的机构是由欧盟合格评定机构执行的,并且您未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将您的合格评定文件从您的欧盟机构转到英国认可机构 。

  但是,为了使企业有时间适应新的要求,英国市场(大不列颠地区)将在2022年1月1日之前接受产品的CE标志。对于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已完全制造并准备投放市场的产品,这一些产品在2022年1月1日前仍旧能使用CE标志在英国市场(大不列颠地区)销售。

  如CE标志一样,一旦英国颁布法律实行UKCA标志,就需要遵守相关规则,在产品标签上、包装上以及在说明手册中添加符合性标志。

  UKCA标志应置于产品上,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将其置于包装上,使用手册或其他相关文件中。具体使用规则取决于该产品适用的具体法规。

  英国宣布将建立英国合格标志制度(UK Conformity Assessed ,简称UKCA),自2021年1月1日起,该制度取代欧洲通用制度CE标志。简单来说,就是英国(大不列颠地区-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销售,要符合UKCA制度的要求,商品要使用UKCA标志,CE标志从2021年1月1日期将仅适用欧盟。

  UKCA代表英国合格评定,是一种新的英国产品标记,用于在英国投放市场的商品。 它是一个认证标志,表明符合GB内销售的产品的适用要求。

  是的,新的UKCA标志将取代以前的CE标志。但是,目前合法CE标志的商品将继续在英国接受,直到 2022年1月1日。

  娱乐船和个人船只UKCA (UK Conformity Assessed)是英国脱欧后用来代替欧盟CE认证标识的产品标记,它涵盖了以前需要CE标志的大多数商品,它也适用于以前需要“reverse epsilon”标记的气雾剂产品。适用于在英国(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但不包括北爱尔兰)投放市场的商品。UKCA标志于2021年 1 月 1 日生效。但是,为了让企业有时间适应新要求,在大多数情况下,您仍旧能在 2023 年 1 月 1 日之前使用CE 标志。但CE 标志仅在英国适用于GB和EU规则保持不变的地区。如果欧盟更改其规则并且您依据这一些新规则对您的产品做 CE 标记,您将没办法使用CE 标记在英国销售,即使在 2023 年 1 月 1 日之前也是如此。

  UKCA标识也是基于制造商符合性声明的原则。可以基于自我声明做CE标识的产品一样能基于自我声明做UKCA标识。现有需要第三方NB机构后才做CE标识的产品,进入英国需要由英国的机构做第三方认证方可使用UKCA标志。

  UKCA标志能够使用不同的形式(例如,颜色不必是纯色),只要它保持可见、清晰并保持所需的比例即可。

  如果商品在2021 年 1 月 1 日之前完全制造、带有 CE 标志并准备投放市场。这些商品需要在2023 年 1 月 1 日之前投放市场。对于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投放市场的商品,政府将制定立法,以便在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将UKCA标志贴在贴在产品上的标签或产品随附的文件上。如“医疗设施、建筑产品、索道、无人机系统、船用设备、可移动压力设备、铁路产品”类型的商品会有不同的要求。

  为了减轻企业在遵守UKCA标识规定方面的负担,同时缓解合格评定机构(CAB)对年底合格评定服务需求可能增多的状况。2022年6月20日,英国政府宣布了如下更新的规定:

  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的CE标识的合格评估文档,可以直接作为UKCA标识的基础,不要重新测试。此规定的有效期至其CE-RED型式确认证书到期或到2027年12月31日为止,以较早到达的日期为准。

  对于已经进口到英国市场的现有库存产品,没有必要进行重新测试或重新做UKCA标识。

  为了维修、替换或保养已经在英国市场上的产品或系统而进口的零配件,可以仍然采用最初向英国市场进口产品或系统时所适用的法规要求。

  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在产品本体的铭牌上或产品随附的文件上标识UKCA标志。从2026年1月1日起,只能在产品本体铭牌上进行标识。

  对于从EEA(欧盟经济区)进口的产品,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也可继续接受进口商信息标识在产品随附文件上。 从2026年1月1日起,只能标在产品本体。除非产品尺寸太小或者形状特殊不允许的情况下,才可接受标识在随附文件上。

  对于从EEA之外的地区进口到英国的产品,仍然按照原先的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其进口商信息需要标识在产品本体的标签上。除非在产品尺寸太小或形状特殊而不允许的情况下,才可接受标识在随附文件上。

  以上调整的要求不适用于医疗设施、建筑产品、可运输压力设备、索道、无人机系统、铁路产品和海洋设备。有关部门正在针对这些特殊行业做具体安排。相关的进口标签和检测的更新变化将在今年年底前公布。